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21-089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
的公告
第一大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何宇先生、张晔女士保证 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7 日收到公司
第一大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及一致行动人何宇
先生、张晔女士的函告,自 2021 年 5 月 26 日至 2021 年 9 月 7 日期间,东方集
团及一致行动人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6,620,000 股,通过集合竞 价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2,587,265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2585%;因公
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自主行权期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开始行权,
截至 2021 年 9 月 7 日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东方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在持股数量
不变的情况下,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0.1385%;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 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扬州邗城大道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何宇
住所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礼宾路2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张晔
住所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工业北路6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5 月 26 日至 2021 年 9 月 7 日
股票代
股票简称 易事特 300376
码
减少□ 一致行 有□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 无□
动人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等)
A 股 0 0.1385
A 股 2,920.7265 1.2585
合 计 2,920.7265 1.3970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多选)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第一个自主行权期行权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持股比
例被动减少)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例(%) *(%)
扬州东方
无限售条 80,579.640 78,598.914
集团有限 34.8316 33.8666
件股份 8 3
公司
新平慧盟
新能源科 无限售条 17,270.400 17,270.400
7.4654 7.4414
技有限公 件股份 0 0
司
无限售条
何思模 32.0000 0.0138 32.0000 0.0138
件股份
无限售条
张晔 653.8100 0.2826 453.8100 0.1955
件股份
无限售条
何宇 1,474.6329 0.6374 734.6329 0.3165
件股份
100,010.48 97,089.757
合计持有股份 43.2308 41.8339
37 2
100,010.48 97,089.75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3.2308 41.8339
37 2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否□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公司 2021 年 3 月 1 日、2021
年 8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第一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 告》、《关于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已作出的承诺、意向、 的减持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其中 2021 年 3 月 1 日
计划 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详情请参阅公司 2021 年 6 月 2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终止
的公告》;2021 年 8 月 31 日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
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
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
反《证券法》《上市公
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是□否□
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
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否□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 是□
份
6.备查文件
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
何宇先生出具的《告知函》;
张晔女士出具的《告知函》。
*注 1:因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自主行权期已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开始(详见公告 2021-079),公司股本随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持续变动,上述减
持比例及本次变动后的持股比例均以截至 2021 年 9 月 7 日公司总股本
2,320,840,976 股为计算依据。
注 2:上述个别数据可能存在尾数差异,系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何宇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张晔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