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5 证券简称:鹏翎股份 公告编码:2020-036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
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的公告
公司董事李金楼、监事会主席王忠升、监事刘丽、高级管理人员高贤华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鹏翎股份”)分别于2020年4月3日和4月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2020-023)。公司董事李金楼、监事会主席王忠升、监事刘丽、高级管理人员高贤华计划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63,439股、614,322股、209,593股、104,040股(分别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020%、0.0820%、0.0280%、0.0139%)。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董监高在减持数量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7日收到李金楼、王忠升、刘丽、高贤华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截至2020年6月7日,上述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现将李金楼、王忠升、刘丽、高贤华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告知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进展
1、减持股份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前一交易日,李金楼在本次减持计划内减持263,439股,王忠升在本次减持计划内减持110,000股,刘丽在本次减持计划内减持130,000股,高贤华在本次减持计划内减持4,000股, 详见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股) 减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李金楼 集合竞价交易 2020/6/4 3.96 263,439 0.0352%
王忠升 集合竞价交易 2020/6/4 3.96 110,000 0.0147%
刘 丽 集合竞价交易 2020/6/4 3.96 130,000 0.0174%
高贤华 集合竞价交易 2020/6/4 3.96 4,000 0.0005%
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获授的
股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2、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减持前持有股份 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053,756 0.4079% 2,790,317 0.3727%
李金楼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63,439 0.1020% 500,000 0.0668%
有限售条件股份 2,290,317 0.3059% 2,290,317 0.3059%
合计持有股份 2,457,289 0.3282% 2,347,289 0.3135%
王忠升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14,322 0.0820% 504,322 0.0674%
有限售条件股份 1,842,967 0.2461% 1,842,967 0.2461%
合计持有股份 838,370 0.1120% 708,370 0.0946%
刘 丽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09,593 0.0280% 79,593 0.0106%
有限售条件股份 628,777 0.0840% 628,777 0.0840%
合计持有股份 416,163 0.0556% 412,163 0.0550%
高贤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4,041 0.0139% 100,041 0.0134%
有限售条件股份 312,122 0.0417% 312,122 0.0417%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李金楼、王忠升、刘丽、高贤华等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违反李金楼、王忠升、刘丽、高
贤华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2、李金楼、王忠升、刘丽、高贤华等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没有违反前述预披露公告的相关内容。
3、李金楼、王忠升、刘丽、高贤华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李金楼、王忠升、刘丽、高贤华等人的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预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内,其将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市场情况等因素选择是否继续实施前述股份减持计划,后续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5、公司将持续关注李金楼、王忠升、刘丽、高贤华等人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