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5 证券简称:鹏翎股份 公告编码:2020-002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董事长、总裁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
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张宝新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以下简称“公司”或“鹏翎股份”)2019年2月1日披露的《关于董事、总裁完成增持计划暨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张宝新先生计划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为1,000-2,000万元人民币,且拟增持价格不高于3.82元/股(权益分派前价格6.5元/股)
公司于2019年6月24日召开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集团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张宝新增持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张宝新先生的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即增持计划延长至2019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5、2019-069、2019-073)。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增持实施主体为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张宝新先生。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张宝新先生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增持前持有公司股份(股) 增持前持股比例
张宝新 副董事长、总裁 3,064,150 0.5010%
2、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张宝新先生在本次公告前的 12 个月内存在增持计
划
2018年10月15日至2019年1月15日,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张宝新先生累计增持公 司股 票859,500 股, 增持金额为5,016,063.90元。公司于2018年10月15日披露的《关于董事、总裁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4)
并于2019年1月15日届满并已实施完成。
3、张宝新先生在本次公告前的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实施结果
1、增持股份情况
增持人名称 增持方式 增持日期 增持数量(股) 成交金额(元) 成交均价(元/股)
2019-7-15 20,000 76,000 3.80
2019-7-18 13,700 51,512 3.76
张宝新 集中竞价
2019-7-25 47,900 178,188 3.72
2019-12-2 235,200 798,974.4 3.397
合计 316,800 1,104,674.4 3.6693
2、增持计划实施前后股份数量变动情况
增持计划实施前 增持计划实施后
增持人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张宝新 3,064,150 0.5010% 3,380,950 0.4515%
注:①公司于 2019年 5月 16日实施了 2018 年度权益分派:以现有总股本 359,730,960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667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7 股。公司总股本由 359,730,960 股 增加至 611,542,632 股。
②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5 月 31 日发行股份 119,700,746 股、2019 年 11 月 8 日发行
股份 17,499,998 股,公司总股本由 611,542,632 股增加至 748,743,376 股。
三、本次增持期限届满未达到计划增持金额的原因
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4 日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延长集团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张宝新增持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张宝新先生
在延期增持期间积极筹措资金,分别于 2019 年 7 月、2019 年 12 月增持公司股
份 316,800 股、增持金额 1,104,674.4 元。
由于张宝新先生在 2019 年购买房产以及在增持期间未能筹集到足够资金,
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遇到困难,增持金额未能达到增持计划规定的金额下限。
张宝新先生未能完成增持公司股票计划,向广大投资者深表歉意,并表示长期看好公司发展,并继续做好公司的经营管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宝新先生仍在积极筹措资金,通过使用个人薪酬收入、分红收入及借款等方式努力履行增持承诺。
四、 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人张宝新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股份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减
持本次增持的股份,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票、短线交易等行为。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张宝新先生出具的《股份增持计划实施结果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