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变动的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核准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河北新华欧亚汽配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498号)核准,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向交易对方欧亚集团、解东泰、清河新欧非公开发行119,700,746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购买其所持有的新欧科技部分股权。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持股比例因新股发行被摊薄,具体如下:
本次发行前直接持股 本次发行后直接持股
股东名称 职位名称 (发行前总股本611,542,632股)(发行后总股本731,243,378股)
持有数量(股) 持有比例 持有数量(股) 持有比例
张洪起 董事长 219,699,974 35.93% 219,699,974 30.04%
张宝新 副董事长、总裁 3,064,150 0.50% 3,064,150 0.42%
李金楼 董事、副总裁 3,053,756 0.50% 3,053,756 0.42%
解东林 董事 - - - -
戈向阳 独立董事 - - - -
陈胜华 独立董事 - - - -
李鸿 独立董事 - - - -
王忠升 监事会主席 2,457,289 0.40% 2,457,289 0.33%
刘丽 监事 838,370 0.14% 838,370 0.11%
王善明 监事 - - - -
高贤华 副总裁 416,163 0.07% 416,163 0.06%
吕凯宸 财务总监 - - - -
魏泉胜 副总裁、董秘 - - - -
合计 229,529,702 37.54% 229,529,702 31.38%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为611,542,632股,张洪起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张洪起控制上市公司35.93%股份。本次发行完成后,张洪起控制上市公司30.04%股份,张洪起仍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
交易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
特此报告。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