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5 证券简称:鹏翎股份 公告编码:2019-015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总裁完成增持计划暨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次增持主体公司董事、总裁张宝新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18年10月15日至2019年1月15日,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翎股份”、“公司”)董事、总裁张宝新先生累计增持公司股票859,500股,增持金额为5,016,063.90元。公司于2018年10月15日披露的《关于董事、总裁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4)已于2019年1月15日届满并已实施完成。
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董事、总裁张宝新先生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和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同时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将继续增持鹏翎股份股票。现就前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及完成情况及本次增持事项的详情公告如下:
一、前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及完成情况
2018年10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董事、总裁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4),公司董事、总裁张宝新先生拟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人民币500万元至1,000万元,增持价格不高于6.5元/股,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月内实施。
截至前述增持计划期限届满时,张宝新先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859,500股,增持金额为5,016,063.90元。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披露了增持实施期限过半的进展公告《关于董事、总裁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25)。前次增持计划的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增持主体 增持期间 增持数量(股) 增持金额(元)
2018-10-30 50,000 280,000.0
张宝新
2018-11-01 105,800 591,422.0
2018-11-02 8,700 48,720.0
2018-11-09 195,100 1,096,266.9
2018-11-16 40,000 241,720.0
2018-11-21 293,000 1,756,535.0
2018-12-14 166,900 1,001,400.0
合 计 859,500 5,016,063.9
前述增持计划已于2019年1月15日届满并已实施完成。
二、后续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 公司董事、总裁张宝新先生的持股情况
姓名 职务 目前持有公司股份(股) 目前持股比例
张宝新 董事、总裁 1,802,441 0.5010%
2、 公司董事、总裁张宝新先生在本次公告前的12个月内存在增持计划
2018年10月15日至2019年1月15日,公司董事、总裁张宝新先生累计增持公司股票859,500股,增持金额为5,016,063.90元。公司于2018年10月15日披露的《关于董事、总裁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4)已于2019年1月15日届满并已实施完成。
3、公司董事、总裁张宝新先生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不存在减持情况。
三、后续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
公司专注汽车流体管路的研发、制造以及销售已逾30年,在国内汽车零部件市场积累了较强的核心竞争力和品牌优势。基于公司“打造汽车零部件产业集团”的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在着力发展流体管路业务的同时,亦在积极推进密封件业务的外延并购工作,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七次会议、第十九次会议、以及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河北新欧汽车零部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欧科技”)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等相关议案。2018年10月18日,新欧科技已依法就其51%股权过户事宜在河北省清河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履行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鹏翎股份现已合法持有新欧科技51%股权。2018年12月1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8年第68次会议审议通
过本次交易。
基于对公司持续稳健经营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未来价值的认可,同时为
提振投资者信心,以实际行动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公司
董事、总裁张宝新先生决定继续增持公司股份。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1,000-2,000万元人民币。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前述人员的配偶,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业绩快报以及业绩预告公告前10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为避开公司2018年度业绩快报、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及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等披露窗口期;同时公司在增持期间可能发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新欧科技剩余49%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张宝新先生在上述敏感期均不能买卖公司股票,且期间敏感期较长,导致张宝新先生能够增持公司股份的有效时间有所缩短。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5、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6、本次增持股份锁定情况
本次增持股份不存在锁定安排,但张宝新先生自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存在股份减持计划。
7、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张宝新先生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4、公司将持续关注张宝新先生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情况,严格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张宝新先生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张宝新先生关于继续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书面说明
特此公告。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