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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装配: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告日期:2021-10-14

中铁装配: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PDF查看PDF原文

          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经审阅并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经审阅拟聘任人员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规定之情形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经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资格条件、管理经验、业务专长等情况,我们认为:被聘任人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或行业知识,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3、本次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安振山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苏晓堃先生、王玉莲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李宏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聘任汤荣伟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以上人员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的签字页)独立董事签字:

    于增彪                      陶杨                      祝磊

                                                  2021 年 10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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