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3 证券简称:扬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0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建水县杰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扬杰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建水县杰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杰管理”)持有公司股份 77,500,000 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 16.46%),计划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4,125,876 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 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
内(即自 2020 年 3 月 17 日至 2020 年 9 月 16 日);以大宗交易减持的期间为自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即自 2020 年 2 月 28 日至 2020 年
8 月 27 日)。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杰杰管理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77,500,000 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16.4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相关情况
1、减持原因:满足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包括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
日后的 6 个月内(即自 2020 年 3 月 17 日至 2020 年 9 月 16 日);以大宗交易减
持的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即自 2020 年 2 月 28
日至 2020 年 8 月 27 日)。
5、拟减持数量和比例: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4,708,625
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 1%);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9,417,251 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 2%)。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公司有增发、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6、拟减持的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的股票价格确定,不低于扬杰科技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股东承诺情况
杰杰管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具体内容如下:
(1)股份限售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3)在公司上市后 3 年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均价格
(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其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2)股份减持承诺
1)如所持公司股票在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杰杰管理减持公司股份将不超过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5%且不超过400 万股,减持扬杰科技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扬杰科技发出相关公告。
2)上述两年期限届满后,杰杰管理在减持扬杰科技股份时,将以市价且不低于扬杰科技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的价格进行减持。减持扬杰科技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扬杰科技发出相关公告。
3)如通过非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出售股份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出售公司股份,其不将所持公司股份(包括通过其他方式控制的股份)转让给与公司从事相同或类似业务或其他与公司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第三方。如拟进行该等转让,将事先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在董事会决议批准该等转让后,再行转让。
4)在承诺锁定期届满后,在公司上市后五年内,其减持公司股票后不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5)将主要采取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出售股份的方式减持所持的公司股份,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以进行减持:①其承诺的锁定期届满;②如其发生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③拟将持有的公司股票转给与公司从事相同或类似业务或其他与公司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第三方的,其已取得公司董事会决议批准,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发出相关公告。
(3)IPO 稳定股价承诺
杰杰管理承诺:在公司上市后 3 年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除权后的
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其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并按照《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稳定的预案》增
持公司股份。其将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稳定的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对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2、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杰杰管理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该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杰杰管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梁勤女士通过江苏扬杰投资有限公司和杰杰管理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超过 40%,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后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以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面不会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关于建水县杰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