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3 证券简称:扬杰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4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依法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元/股。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2018年12月22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081)。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披露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19年1月23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342,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24%,最高成交价为14.6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49元/股,成交金额为4,999,519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1、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
相关规定;
2、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1月23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47,220,762股的25%;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