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于2013年12月18日上午9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共5名,代表股份69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符合《公司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梁勤女士主持,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
事项:
一、通过了《关于江苏扬杰投资有限公司公开发售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690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所持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数的0%。
二、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调整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
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2,300万股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其中:
(1)公司预计发行股份数量(该部分股份简称为“新股”)不超过2,300万
股;
(2)公司股东江苏扬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杰投资”)预计公开发
售股份数量(该部分股份简称为“老股”)不超过1,588万股。
新股发行与老股转让数量的调整机制:根据询价结果,若新股发行募集资金
额超过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总额时,公司减少新股发行数量,同时调整扬杰投资公
开发售老股的数量,新股与扬杰投资公开发售老股的实际发行总量不超过2,300
万股,且本次新股发行数量与老股发售数量之和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
于25%。
3、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并持有创业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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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或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它对象;
4、发行方式: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
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要求或认可的其他方式;
5、发行价格: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由公司与保荐机构
根据询价结果和市场情况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或届时通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
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6、承销费用: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承销费用由公司及扬杰投资按照公开发
售股份的比例各自承担,即新股或老股分摊的承销费用=承销费用总额新股发
行数量或老股发售数量各自占本次发行总量的比例(其中:本次发行总量=新股
发行数量+老股发售数量);
7、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8、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由发行后新老股东共享;
9、决议有效期:关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内有效。
表决结果:
同意690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所持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数的0%。
三、通过了《上市后三年内股价稳定的预案》。
表决结果:
同意690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所持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数的0%。
四、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690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所持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数的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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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的
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690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所持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数的0%。
(此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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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的签署页)
董事签字:
梁 勤 刘从宁 徐小兵
陈 贤 汤 标 张 斌
吕学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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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
(本页无正文,为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的签署页)
江苏扬杰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扬州杰杰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江苏高投鑫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王 艳
吴亚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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