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创业板风险提示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
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
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
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扬州市维扬经济开发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
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
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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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拟发行股数 2,300万股
每股面值 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 ]元
预计发行日期 [ ]年[ ]月[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9,200万股
扬杰投资、杰杰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梁勤女士、王毅先生、梁瑶先生、王艳女士、沈颖女士承诺:自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梁勤女士、王毅先生、刘从宁先生、戴娟女士、徐萍女士、徐小兵先
生、梁瑶先生、沈颖女士、唐杉先生、王艳女士等10人承诺:在上述扬杰
投资、杰杰投资锁定期满后,如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的25%;在
股份的流通限制、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
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
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
定的承诺
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之日起十二个月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鑫海投资、吴亚东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增资公司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2011
年5月20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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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声明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
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公
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
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
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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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1、扬杰投资、杰杰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
梁勤女士、王毅先生、梁瑶先生、王艳女士、沈颖女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梁勤女士、王毅先生、刘从宁先生、戴娟女士、徐萍女士、徐小兵先生、梁瑶先
生、沈颖女士、唐杉先生、王艳女士等10人承诺:在上述扬杰投资、杰杰投资锁定期
满后,如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的25%;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
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