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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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Tangshan Huizhong Instrumentation Co., Ltd.
(地址:唐山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清华道)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 荐 人:
主承销商:
(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3楼)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
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
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
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创业板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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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1,200万股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 600万股
公司股东公开发
售股份数量
600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
新股发行与老股转让数
量的调整机制
根据询价结果,若预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额超过募投项目所
需资金总额的,公司将减少新股发行数量,同时将提高公司股东
公开发售股份的数量,但不超过公司股东拟公开发售股份的数量
上限,且新股与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实际发行总量不超过本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
公司全体股东自取得公司股份之日起至股东大会通过老股转
让方案表决日止均不低于36个月,均可公开发售股份。在确保公
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不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
制人不发生变更,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不产生影响的前提
下,公司全体股东承诺根据本次发行前的持股数量按照相同比例
公开发售公司股份,且分别不超过其持股数量的25%,合计不超
过1,050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39.89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2014年1月15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4,800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
份的限售安排、股东对
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
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力新及
其配偶、一致行动人许文芝,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王永存、
刘春华、马安斌,公司董事苏志强、刘健胤,发起人股东及公司
监事王健,发起人股东董建国、张继川、李志忠、王立臣承诺:
1、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
上市之日起36个月后两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上
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
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2、公司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之日起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上述期间公
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
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在上述两项承诺涉及期间内,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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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许文芝不因张力新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
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公司监事孙锴、白洁承诺: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
除上述承诺外,张力新、王永存、刘春华、马安斌、苏志强、
刘健胤、王健、孙锴、白洁承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许文芝承诺:
在张力新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张力新离职后半
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本次发行前除上述自然人之外的其他全体自然人股东和
公司法人股东信捷和盛承诺:公司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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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
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发起人股东承诺:
本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发行人将按二级市场的公司股价回购本次发行的全
部新股,控股股东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发起人股东将按二级市场的公司股价购回本次发行
时其公开发售的原限售股份(若公司上市后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
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本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
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
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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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全文,并特别关注下述重大事项提示。
一、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情况及有关影响
请投资者在报价、申购过程中考虑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因素。
公司全体股东自取得公司股份之日起至股东大会通过老股转让方案表决日止均不
低于36个月,均可公开发售股份。在确保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不
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更,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不产生影响的前提
下,公司全体股东承诺根据本次发行前的持股数量按照相同比例公开发售公司股份,且
分别不超过其持股数量的25%,合计不超过1,050万股。
公开发售股份的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发行前
老股转让数量
(万股)
发行后
持股数量
(万股)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万股)
持股比例
(%)
1 张力新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总经理
2,090.3000 49.7690 298.6133 1,791.6867 37.3268
2 王永存 董事、副总经理 627.0000 14.9286 89.5714 537.4286 11.1964
3 信捷和盛 机构投资者 200.0000 4.7619 28.5714 171.4286 3.5714
4 苏志强 董事 193.8000 4.6143 27.6857 166.1143 3.4607
5 董建国 普通股东 142.5000 3.3929 20.3571 122.1429 2.5446
6 刘健胤 董事 136.4200 3.2481 19.4886 116.9314 2.4361
7 张继川 普通股东 131.1000 3.1214 18.7286 112.3714 2.3411
8 许文芝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的一致行动人
128.0000 3.0476 18.2857 109.7143 2.2857
9 刘春华 董事、董事会秘书 125.4000 2.9857 17.9143 107.4857 2.2393
10 李志忠 普通股东 122.7400 2.9224 17.5343 105.2057 2.1918
11 王健 监事 119.7000 2.8500 17.1000 102.6000 2.1375
12 王立臣 普通股东 111.3400 2.6510 15.9057 95.4343 1.9882
13 马安斌 董事、财务总监 10.0000 0.2381 1.4286 8.5714 0.1786
14 霍淑贤 普通股东 3.0000 0.0714 0.4286 2.5714 0.0536
15 史越军 普通股东 3.0000 0.0714 0.4286 2.5714 0.0536
16 孙锴 监事 3.0000 0.0714 0.4286 2.5714 0.0536
17 刘志成 普通股东 2.0000 0.0476 0.2857 1.7143 0.0357
18 曹贺刚 普通股东 1.5000 0.0357 0.2143 1.2857 0.0268
19 董林璞 普通股东 1.5000 0.0357 0.2143 1.2857 0.0268
20 吴永新 普通股东 1.5000 0.0357 0.2143 1.2857 0.0268
21 白洁 监事 1.5000 0.0357 0.2143 1.2857 0.0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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