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0 证券简称:*ST 安控 公告编号:2022-131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有关规定,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就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如下: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1、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
《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4)。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宜宾中院”或“法院”)裁定受理沧州华云运通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对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
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起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第 10.4.17 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因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触及《上市规则》第 10.3.1
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根据《上市规则》第 10.3.10 条第一款 “如果上市公司因第 10.3.1 条第一款
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
低于 1 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满足第 10.3.6 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满足第 10.3.6 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
风险警示申请未被审核同意。” 的规定, 如公司 2022 会计年度触及第 10.3.10
条第一款任一情形的,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上市规则》第 10.4.10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提示其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直至相应情形消除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其股票上市。公司已分别于
2022 年 10 月 31 日、2022 年 11 月 7 日、2022 年 11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
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109、2022-118、2022-120),提示了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相关风险。
三、风险提示
1、公司已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若公司不能执行或不执行重整计划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公司破产。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第 10.4.17 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因公司 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净利润均为负值,且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的《2020 年审计报告》包含“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表述,触及《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4 月 26 日起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因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触及《上市规则》第 10.3.1
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截至 2021 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其他风险警示事项仍然存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如果公司 2022 年度出现《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被深交所决定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3、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规章制度要求,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