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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安控: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27

*ST安控: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370        证券简称:*ST 安控      公告编号:2023-017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公司因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10.3.1 条第一款第
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上市规则》第 10.3.10 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因第 10.3.1 条第一款第
一项至第三项情形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如公司 2022 会计年度触及第 10.3.10 条第一款任一情形的,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退市风险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信息披
露工作的通知》规定:“为提升风险揭示效果,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 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 险提示公告。” 公司应当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能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如下表所示:

                  具体情形                          是否适用

    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不适用,根据公司披露的
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 2022 年度业绩预告,目前
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公司未触及。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 不适用,根据公司披露的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2022 年度业绩预告,目前
                                              公司未触及。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 审计工作进行中

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 年度报告在编制中

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公司《2021 年年
度审计报告》中涉及的保留意见情形“(一)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二)子公司失控事件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预计已消除。保留意见情形消除情况:2022年 12 月 21 日,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截止2022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转正,公司债务危机已化解,持续经营能力已改善;公司失控子公司宁波市东望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在 2022 年度内已执行完毕,子公司失控事件对财务报表的影响的不确定性已排除。后续公司会跟踪审计工作进展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因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触及《上市规则》第 10.3.1
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 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根据《上市规则》第 10.3.10 条第一款“如果上市公司因第 10.3.1 条第一款
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
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满足第 10.3.6 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满足第 10.3.6 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审核同意。”的规定,如公司 2022 会计年度触及第 10.3.10条第一款任一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因 2022 年 10 月 24 日被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沧州华云运通
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对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
起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市规则》第 10.4.10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提示其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直至相应情形消除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其
股票上市。公司已分别于 2022 年 10 月 31 日、2022 年 11 月 7 日、2022 年 11 月
14 日、2022 年 11 月 21 日、2022 年 11 月 28 日、2022 年 12 月 5 日、2022 年 12
月 12 日、2022 年 12 月 20 日、2022 年 12 月 26 日、2023 年 1 月 3 日在巨潮资
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109、2022-118、2022-120、2022-131、2022-134、2022-138、2022-142、2022-153、2022-163、2023-001),提示了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相关风险。2023 年 1月 5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公司撤销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并取消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触及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保持不变。

    根据《上市规则》10.3.4 条“上市公司因出现第 10.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
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发布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发布两次风险提示公告。”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退市风险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为提升风险揭示效果,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
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的规定,公司已分别于 2023 年 1 月 30
日、2023 年 2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
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2023-014)。


    三、风险提示

    1、因公司 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净利润均为负值,且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的《2020 年审计报告》包含“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表述,触及《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4 月 26 日起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因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触及《上市规则》第 10.3.1
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截至 2021 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其他风险警示事项仍然存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如果公司 2022 年度出现《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
被深交所决定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若公司 2022 年度审计结果表明公司未触及第 10.3.10 条第一款任一情形,且
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情形已消除,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则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风险警示申请,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退市风险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规章制度要求,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68),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涉及事项主要为公司 2019 年年报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会密切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其规章制度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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