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0 证券简称:*ST 安控 公告编号:2022-111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控科技”或“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4),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宜宾中院”或“法院”、“本院”) 裁定受理沧州华云运通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对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了《关于公司重整被法院指定管理人并启动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5)、《关于法院许可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及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6),宜宾中院指定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
称“管理人”);通知在预重整期间未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应在 2022 年 11 月 17
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定于 2022 年 11 月 17 日上午 9 时采取网络会议方式
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许可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并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现将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2 年 11 月 17 日(星期四)上午 09:00。
二、会议形式及地点
本次会议采取网络会议的形式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开,债权人可自行选择在电脑端或者手机端参会,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人可以通过电脑,访问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登录页(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login)登录网站,输入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短信平台(以下简称“破产信息网短信平台”)发送的会议账号密码,进行网络参会;
2、债权人可以通过手机,在微信中搜索微信小程序【破产云会议】,输入破产信息网短信平台发送的账户密码,进行网络参会。手机参会请连接网速较快的无线 Wi-Fi 网络,尽量减少使用手机流量上网,避免中途接电话后影响开会效果。注意:手机端参会,必须通过微信小程序参会,无法通过手机浏览器参会。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的债权人一般会在召开会议前两天收到破产信息网短信平台发送的含有用户名账号及密码的短信,请债权人登记的有权参加本次会议的人员务必确保手机畅通,并及时关注收到的短信。
为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以及本次会议的有序召开,请债权人收到账号和密
码之后,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 22:00 前登录会议进行测试。如有问题,请于本
次会议召开之前及时联系管理人工作人员(联系人:毛律师、郑律师;联系电话:19382359220、19382359290)。
正式会议当日,请参会人员务必再次登录系统,通过网络观看会议直播并进行投票表决。
三、会议主要议题
1、管理人作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
2、管理人作债权申报及审查情况报告,并由债权人对《债权表》进行核查;
3、管理人作财产状况调查报告;
4、评估机构作评估工作情况说明;
5、管理人作管理人报酬方案的说明;
6、债权人审议表决《重整计划(草案)》及《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
四、表决事项的说明
本次债权人会议将对《重整计划(草案)》及《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进行表决,采取网络投票和书面投票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债权人可选择任一方式进行投票,两种投票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风险提示
1、本次会议表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宜宾中院已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但公司尚存在
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10.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处理,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关于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公司因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触
及《上市规则》第 10.3.1 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上市规则》第 10.3.10 条第一款 “如果上市公司因第 10.3.1 条第一款
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满足第 10.3.6 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满足第 10.3.6 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审核同意。”的规定,如公司 2022 会计年度触及第 10.3.10条第一款任一情形的,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规章制度要求进行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