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0 证券简称:*ST 安控 公告编码:2022-081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及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进展的
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自 2018 年 11 月 11
日起至今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情况,已披露诉讼、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及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进展情况等进行风险提示如下:
一、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经公司自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 2018 年 11 月 11
日起至今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情况如下:
(1)公司累计的诉讼、仲裁事项共计 116 件,其中 108 件已结案,剩余 8
件未结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共计 15 件,其中 13 件已结案,剩余 2 件未结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起诉方涉及的诉讼、
仲裁事项共计 101 件,其中 95 件已结案,剩余 6 件未结案。本次无新增诉讼案
件,有 1 个案件有进展。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诉讼、仲裁事项部分涉案金额合计为184,329.76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个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453.06%)。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合计涉案金额为 67,480.73 万元人民币,占累计涉案总金额的 36.6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合计涉案金额为 116,849.03 万元人民币,占累计涉案总金额的 63.39%。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已结案的诉讼金额合计为164,406.32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个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
所有者权益】404.09%)。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起诉方已结案的诉讼金额为 63,774.01 万元人民币,占已结案的诉讼总金额的 38.7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起诉方已结案的诉讼金额为 100,632.31 万元人民币,占已结案的诉讼总金额的 61.21%。
(4)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诉讼、仲裁的判决和调解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需执行金额合计为 159,357.64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个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391.68%),已执行金额为 43,172.94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个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106.11%),尚未执行金额为 116,184.7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个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285.57%)。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起诉方需执行金额合计为 63,051.08 万元人民币,已执行金额为 782.77 万元人民币,尚未执行金额为 62,268.31 万元人民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起诉方需执行金额合计为 96,306.56 万元人民币,已执行金额为42,390.17 万元人民币,尚未执行金额为 53,916.39 万元人民币。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 2018 年 11 月 11 日起累计诉讼、
仲裁事项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1:《已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二、本次案件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公司及子公司浙江安控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泽天盛海油田技 术服务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有进展,具体情况如下:
诉讼
序 或仲 涉案 受理 知悉 判决 处理结果/ 结案 首次
号 原告 被告 案情简述 裁机 金额 日期 日期 时间 进展情况 情况 披露
构名 (万元) 日期
称
被告一:浙 近日,公司收到浙江省
江安控科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技有限公 2022年6月30日出具的
司 《民事判决书》,判决
被告二:北 金融借款合同纠 浙 江 内容如下:
交通银行 京泽天盛 纷: 省 杭 一、被告一于本判决生
股份有限 海油田技 原告要求被告立 州 市 效后十日内归还交通银 未结
1 公司杭州 术服务有 即归还借款本金 中 级 11,338.87 2021-6-17 2021-8-17 2022-6-30 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 案 2021-8-18
西湖支行 限公司 及利息、罚息和复 人 民 湖支行借款本金
被告三:四 利 法院 111,918,619.56元,支
川安控科 付计算至 2021 年 6 月2
技股份有 日止的利息 1,143,426
限公司 元及罚息 245,256元。
被告四:俞 (此后利息及罚息按照
凌 合同约定另行计算至本
被告五:袁 息付清之日止)。
忠琳 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被告六:董 公司杭州西湖支行有权
爱民 以浙(2019)杭州市不
被告七:陆 动产证明第 0047365 号
卫 不动产登记证明项下抵
押物以折价或者拍卖、
变卖所得价款在最高债
权额 14500 万元范围内
优先受偿。
三、北京泽天盛海油田
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前
述第一项浙江安控科技
有限公司应付款项在最
高债权额 11500 万元范
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四、四川安控科技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