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0 证券简称:ST 安控 公告编码:2021-185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召开了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拟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模式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由成本计量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评估机构出具的相关投资性房地产评估结果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 。 具 体 内 容 如 下 :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方法初始确定为成本计量模式,为了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 号—投资性地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自
2021 年 12 月 1 日起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模式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由成本计量
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评估机构出具的相关投资性房地产评估结果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
2、变更日期
自 2021 年 12 月 1 日起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1)投资性房地产的初始计量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本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按其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
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2)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与房屋建筑物或土地使
用权一致的政策进行折旧或摊销。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50 4-5 1.90-1.92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不对其计提折旧或进
行摊销,并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
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不得从公允价值模式转为成本模式。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
用房地产时,以其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自用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
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自用房地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
产时,投资性房地产按照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价,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小于原账面
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
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者发生毁损,将
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5、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涉及范围:
资产持有单位名称 建筑物名称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 25 号 5 层 6 单元 387.92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创业路 8 号 3号楼-1 层3-10 1,226.67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创业路 8 号 3号楼-1 层3-11 1,001.70
浙江安控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福城路 400 号 74,834.46
郑州鑫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冬青街 26号1 号楼 2层 9号 580.67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 号—投资性房地产》的规定,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
由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的,属于会计政策变更,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处理。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评估机构出具的相关投资性房地产评估结果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若相关资产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导致其公允价值变动,可能会增加公司未来年度业绩波动的风险。具体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将以年度审计机构确认的结果为准。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最近一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后盈亏性质出现改变。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导致公司尚未披露的最近一个报告期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且公司预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的影响比例将不超过 50%。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2021 年 12 月 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投资性
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2021 年 12 月 8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公司预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的影响比例将不超过 50%,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3 号—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具备合理性、可操作性,能够客观反映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真实价值。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且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财务会计制度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3 号—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
规定,能够客观反映公司所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