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0 证券简称:ST 安控 公告编码:2021-122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近日,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宁波市东望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望智能”)收到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鄞州法院”)出具的《通知书》,称申请人宁波港豪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港豪”)以被申请人东望智能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鄞州法院申请对东望智能进行破产清算。
2、东望智能拟在法定期限内向鄞州法院提交破产清算异议申请,东望智能被申请破产清算是否被法院受理,东望智能是否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已于 2020 年 5 月 29 日披露失去对东望智能的控制,截止目前,东望智
能仍处于失控状态。
一、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基本情况
公司子公司东望智能于近日收到鄞州法院出具的(2021)浙 0212 破申 13 号《通
知书》,称宁波港豪以东望智能不能履行(2020)浙 0206 民初 3720 号民事判决书支付义务,(2020)浙 0206 民初 3720 号民事判决书中判决被申请人东望智能向申请人宁波港豪支付人民币 4,620,000 元及利息(利息按年利率 24%的标准支付,其中 100
万元自 2019 年 8 月 16 日起算,250 万元自 2019 年 8 月 20 日起算,100 万元自 2019
年 8 月 21 日起算,付到实际履行之日止)截至 2021 年 6 月 8 日,并支付案件受理费、
保全费共计 29,417.50 元。公司已于 2020 年 12 月 04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关于累
计诉讼、仲裁事项及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进展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251)。宁波港豪以被申请人宁波东望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为由,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向鄞州法院提交了《破产申请书》,申请对被申请人东望
智能进行破产清算。
二、申请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港豪进出口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665589577H
成立日期:2007 年 09 月 24 日
住所:宁波保税区兴农大厦 10-048B 室
法定代表人:张裕波
注册资本:50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除外;经济贸易咨询;煤炭的批发(无储存);金属材料、工艺品、铁矿砂、铜矿砂、塑料原料及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的批发、零售、代购代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被申请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市东望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26810961740
成立日期:2009 年 01 月 06 日
住所: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茶亭庵村(新兴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许永良
注册资本:5,00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智能楼宇系统集成、安防系统工程、监控系统工程的施工;监控设备、通信设备的销售及安装、维护;监控设备、通信设备、计算机网络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件研发、销售及售后服务;设备租赁服务。
四、本次子公司被申请破产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1、公司已于 2020 年 5 月 29 日失去对东望智能的控制(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宁波市东望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失去控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5))。截止目前,东望智能仍处于失控状态。若鄞州法院受理了上述破产清算申请,东望智能将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进入破产程序后,公司对东望智能的控制权不产生变化,东望智能依旧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东望智能收到法院出具的通知书后,拟在法定期限内对破产清算申请向鄞州法院提交异议,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公告事项可能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造成一定的影响,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进展,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要求,及时对该事项进展的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风险提示
东望智能拟在法定期限内向鄞州法院提交破产清算异议申请,东望智能被申请破产清算是否被法院受理,东望智能是否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通知书》(2021)浙 0212 破申 13 号。
特此公告。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