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0 证券简称:ST 安控 公告编码:2021-105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董事刘伟先生《关于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董事刘伟先生的母亲俞银仙女士于 2020
年 8 月 3 日至 2020 年 11 月 5 日买卖公司股票,其买卖行为构成短线交易,根据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经核查,公司董事刘伟先生的母亲俞银仙女士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序号 交易日期 交易方式 交易 交易数量 交易均价 交易金额
方向 (股) (元) (元)
1 2020-8-3 集中竞价 买入 30,000 2.65 79,500
2 2020-8-3 集中竞价 买入 30,000 2.63 78,900
3 2020-8-6 集中竞价 卖出 -30,000 3.17 95,100
4 2020-8-6 集中竞价 卖出 -30,000 3.15 94,500
5 2020-8-10 集中竞价 买入 30,000 2.91 87,300
6 2020-8-10 集中竞价 买入 30,000 2.94 88,200
7 2020-8-10 集中竞价 买入 30,000 2.91 87,300
8 2020-8-10 集中竞价 买入 60,000 2.9 174,000
9 2020-8-11 集中竞价 买入 30,000 2.83 84,900
10 2020-8-11 集中竞价 买入 30,000 2.81 84,300
11 2020-8-18 集中竞价 卖出 -210,000 3.52 739,200
12 2020-10-12 集中竞价 买入 279,700 3.58 1,001,326
13 2020-11-5 集中竞价 卖出 -139,800 3.94 550,812
截至本公告日,俞银仙女士共计持有公司股票 139,900 股。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知悉此次事件发生后,高度重视,及时核查相关情况,董事刘伟先生及其母亲俞银仙女士亦积极配合、主动纠正,经综合考虑,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采取措施如下:
1、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俞银仙女士的上述交易行为违反了上述规定,构成短线交易。本次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按:“构成短线交易股份数量×(卖出均价-买入均价)”计算为 163,267元。按照上述规定,俞银仙女士将本次短线交易所得收益 163,267 元全部上交公司。
2、此次短线交易系董事刘伟先生的母亲俞银仙女士不了解证券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所致。董事刘伟先生曾告知家属不要买卖公司股票,事先并不知晓其母亲俞银仙女士交易公司股票的相关情况,交易前后亦未告知其母亲俞银仙女士公司经营情况或其他内幕信息。本次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均为董事刘伟先生的母亲俞银仙女士操作,系其母亲本人根据二级市场的判断做出的自主投资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违规交易谋求非法利益。董事刘伟先生对于未能及时尽到督促义务深表自责,董事刘伟先生的母亲俞银仙女士已深刻认识到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并表示今后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董事刘伟先生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今后将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督促个人和亲属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3、公司董事会已再次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认真学习《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慎操作,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刘伟先生出具的《关于短线交易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
特此公告。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