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0 证券简称:安控科技 公告编码:2021-083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订《合作中止通知书》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于 2018 年 3
月 22 日与杭州高程仪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高程”或“乙方”)签署了《合作意向书》,在意向书中约定,双方意向就东阿科扎油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立合作,杭州高程负责该项目合作的前期筹备工作,组织项目落地与当地政府的协商洽谈。项目落地后双方再对项目当地公司共建运营等工作进行协商。甲方为表明合作意向,向乙方支付意向金 3,200 万元。双方约定,在本项目合作期间,由乙方承担 3,200 万元对应的利息(本意向金年化利率为 10%)。
2020 年 3 月 22 日,因乙方未按照《合作意向书》约定期限内完成项目落地
工作,甲方向乙方提出中止合作,并发送了《合作中止通知书》,要求乙方退还
3,200 万元意向金及产生的利息 640 万元(计息期间为 2018 年 3 月 28 日至 2020
年 3 月 27 日),合计应归还 3,840 万元。2020 年 9 月 30 日,甲方账面记载应收
乙方意向金本金 3,200 万元,应收利息金额 800 万元,应收合计金额为 4,000 万
元。
二、《合作中止通知书》之补充协议的基本内容
2020 年 10 月 19 日,为了利于公司早日收回该笔意向金及利息,鉴于乙方
己经开展了哈萨克斯坦东阿科扎油田前期筹备工作,在项目调研、尽职调查、地质勘探以及与当地政府关系沟通中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及人力,且项目未按期落地并非乙方主观原因导致,双方签署了《合作中止通知书》之补充协议,约定乙方
在 2020 年 10 月 30 日前退还 3,200 万元意向金,甲方给予乙方适当利息减免,
甲方对乙方尚未归还的意向金在合作期间(即 2018 年 3 月 28 日至 2020 年 3 月
27 日)按照 5%收取(即收取 320 万元利息),其余部分予以豁免。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20 年 10 月 22 日乙方归还合作意向金本金 900 万元,2020 年 10 月 23 日
乙方归还合作意向金本金 2,300 万元和利息 320 万元,加上此前已计提的 52 万
元信用减值损失,因此依据上述补充协议之有关规定公司在 2020 年度报告期内形成了债务重组损失 428 万元。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合作中止通知书》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