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摘要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八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2、3号》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2、本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3、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股票期权,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股票。
4、本激励计划授予期权的激励对象为5人,均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亦不包括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与直系近亲属,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5、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560万份股票期权,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24,307.85万股的2.30%。每份股票期权赋予激励对象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在可行权日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6、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1.08元。公司股票期权有效期内,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7、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期权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
股票期权有效期为自授权日起48个月,股票期权自本激励计划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行权。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时间安排如下:
可行权数量占获授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权益数量比例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第一个行权期 40%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第二个行权期 30%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第三个行权期 30%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计划规定比例行权;反之,若行权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本计划相关规定,注销激励对象所获授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
激励对象应当在各行权期内就当期可行权份额行使权利,各行权期届满,当期可行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失效,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8、本激励计划中授予的股票期权分三期行权,行权考核年度为2015年-2017年,公司将对激励对象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之一。绩效考核中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具体如下: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2014年净利润值为基数,201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9%,净资产
第一个行权期 收益率不低于8%
以2014年净利润值为基数,201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7%,净资
第二个行权期 产收益率不低于6.5%
以2014年净利润值为基数,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净资
第三个行权期 产收益率不低于5%
以上净利润增长率与净资产收益率指标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9、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股票期权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10、本激励计划必须满足如下条件后方可实施: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在对股权激励计划进行投票表决时,须在提供现场投票方式的同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独立董事就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将向所有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11、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30日内,公司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
12、本激励计划实施后,将不存在导致公司股权分布发生变化而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况。
目录
第一章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目的......8
第二章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9
第三章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10
第四章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11
第五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19
第六章附则......21
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安控科技、本公司、公司指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本激励计
指 指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划、本计划
股权激励计划摘要、本激 指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指
励计划摘要、本计划摘要 摘要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
股票期权、期权 指
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
激励对象 指 指依据本激励计划获授股票期权的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
授权日 指
易日
从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完毕
有效期 指
之日的时间段
等待期 指 股票期权授予日至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在规定的期间内以预先确定
行权 指
的价格和条件购买公司股票的行为
可行权日 指 激励对象可以开始行权的日期,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指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时所确定的、在未来一
期权行权价格 指
定期限内激励对象购买公司股票的价格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所必需满足的
期权行权条件 指
条件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
《备忘录》 指
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
《公司章程》 指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票期权激
《考核管理办法》 指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 指 人民币元
若本草案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章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本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备忘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制定本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目的为:
一、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公司薪酬考核体系,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快速的发展;
二、倡导公司与个人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确保公司长期稳定的发展;
三、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团队之间的利益共享和约束机制,提升公司管理团队的凝聚力,增强公司竞争力,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四、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为公司业绩的长期持续发展创造人力资源的竞争优势,并为吸引和留住优秀的管理人才提供一个良好的激励平台;五、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激励对象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第二章 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