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8 证券简称:汇金股份 公告编号:2021-136 号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在公司三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以书面结合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根据《公司章程》,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刘俊超女士作为本次董事会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刘俊超女士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8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8 人。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举行(杨振宪、王冬凯、史玉强、桑郁、魏会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作出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控股股东邯郸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出具了《推荐函》,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崔仲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请公司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7 号)。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回避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一)召开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董事会提请审议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38 号)。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回避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崔仲民先生
1970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党校研究生
学历。
主要履历:
1986.05—1996.03 鸡泽县委办公室办事员、副科长、
科长(其间: 1992.09—1995.08 参加河北教育学院中文专业函授学习)
1996.03—1996.10 鸡泽县农村合作基金会副总经理
1996.10—1998.03 鸡泽县小寨镇党委副书记
1998.03—2000.01 鸡泽县小寨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00.01—2003.08 鸡泽县曹庄乡党委书记
(其间:1999.08—2001.12 参加中央党校函授学院行政管理专业学习)
2003.08—2007.07 鸡泽县鸡泽镇党委书记
2007.07—2011.09 成安县委常委、宣传部长、统战部长(其间: 2008.09—
2011.06 参加省委党校函授学院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11.09—2013.09 肥乡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2013.09—2019.01 磁县县委常委、副县长
2019.01—至今 邯郸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其间:2019.08-至今兼任邯郸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截止目前,崔仲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崔仲民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邯郸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职务,未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其他股东存在关联关系。崔仲民先生作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