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7 简称:东方网力 公告编号:2021-058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的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披露
了《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0 年年度报告第十二节财务报告正文及北京中天华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正文披露了关于公司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因此公司审计意见类型应为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但由于财务人员填报错误,公司 2020 年审计意见类型错误披露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相关规定进行了审议及信息披露,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现更正如下:
一、《2020 年年度报告》更正内容:
1、“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之“一、审计报告”
更正前: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21 年 04 月 29 日
审计机构名称 北京中天华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中天华茂审字[2021] 第 30 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 谢晓丽、杨明
更正后:
审计意见类型 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21 年 04 月 29 日
审计机构名称 北京中天华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中天华茂审字[2021] 第 30 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 谢晓丽、杨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更正对公司 2020 年年度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影响。更正后的《2020 年年度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公司对于上述更正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