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7 简称:东方网力 公告编号:2020-176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 关于公司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第 9.4 条有关规定自 2020 年 9 月 12 日起实施。鉴于东方网力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两笔已结违规担保诉讼和一笔违规担保强制执行案件,除已经支付和被司法划扣的金额外,公司合计明确需承担的担保责任金额为 25,184.12 万元,占 2019 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33.96%,构成《上市规则》第 9.4 条所述“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情形。自该规定实施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2. 公司拟收购北京市警视达机电设备研究所有限公司的控股权,收购资产优先考虑以现金收购的方式收购,因公司自身资金有限,公司多方寻找意向投资人,可能存在找不到融资机构的风险。公司目前自身现金流紧缺,存在无法筹措足够资金导致收购失败的风险。
3.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目前存在违规担保、资金占用、2019 年度业绩大幅亏损、2020 年上半年业绩亏损、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等重大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8 日、2020 年 9 月 9 日、2020 年 9 月 10 日连续三个交
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自查及问询等方式,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 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 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 经核查,除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的重大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 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6. 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截至目前,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的情形。
四、其他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