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7 简称:东方网力 公告编号:2018-011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累计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
暨增持计划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17日接到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刘光先生的通知,其于2018年1月17日通过北方信托盛
世景新策略9号单一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在二级市场以集中
竞价的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
自2018年1月2日至今,刘光先生以信托计划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合计买入公司股票10,945,4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具体情况
如下:
一、增持计划概述
2017年7月17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刘光先生,董事、总经
理赵永军先生,董事、财务总监张新跃先生,副总经理冯程先生,副总经理张晟骏先生拟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计划自2017年7月18日起九个月内,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并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股份完成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018年1月2日至2018年1月16日期间,刘光先生通过信托计划在二级
市场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具体详见2018年1月8日披露在巨潮
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8)。
2018年1月16日,刘光先生通过信托计划在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
持了公司股份,具体详见2018年1月16日披露在巨潮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10)。
二、控股股东累计增持达到1%的情况
1、增持人:刘光先生委托设立的北方信托盛世景新策略9号单一资金信托
计划;
2、增持目的:鉴于公司主营业务继续保持良好增长态势,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3、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票;4、增持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合法筹集资金;
5、股东增持股份的数量及比例:
增持股数 增持价格 增持金额 占公司总股本
序号 增持方式 增持时间 (股) (元/股) (万元) 比例
(%)
1 集中竞价 2018-01-02 2,084,055 15.37 3,203.84 0.24%
2 集中竞价 2018-01-03 634,700 15.24 967.01 0.07%
3 集中竞价 2018-01-08 562,000 14.76 829.72 0.07%
4 集中竞价 2018-01-15 400,000 13.85 554.11 0.05%
5 集中竞价 2018-01-16 4,842,061 13.99 6,773.43 0.57%
6 集中竞价 2018-01-17 2,422,650 14.23 3,447.70 0.28%
合计 10,945,466 - 15,775.81 1.28%
三、增持前后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增持前,刘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为217,540,701股;间接通过
信托计划持有公司股份合计为8,522,816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6.44%。
本次增持后,刘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为217,540,701股;间接通过信托
计划持有公司股份合计为10,945,466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6.72%。
自2018年1月2日至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刘光先生已经通过信托计
划累计增持公司股份共计10,945,466股,增持金额共计15,775.81万元。
四、后续增持计划
刘光先生不排除视市场情况在遵守相关监管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择机继续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
董事、总经理赵永军先生,董事、财务总监张新跃先生,副总经理冯程先生,副总经理张晟骏先生将基于对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交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下,后续按照已公告的增持计划继续增持公司股份。
五、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2、本次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3、本次股份增持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