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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力:关于出售参股子公司股权的补充公告

公告日期:2016-12-29

证券代码:300367           股票简称:东方网力         公告编号:2016-164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参股子公司股权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网力”或“公司”)于2016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出售参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其持有的参股子公司智车优行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车优行”)475万元注册资本以9,696.876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依法转让给大铎投资,并于当日披露了《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16-162号公告)。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大铎投资成为智车优行的股东,持有智车优行475万元注册资本,本公司仍持有智车优行500万元注册资本。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该公告所涉事项补充披露如下:

    1、交易对方上海大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成立于2016年1月29日,其合伙人为张廷俊、郭飞,不属于公司关联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2、本次出售智车优行部分股权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无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将取得8,021.88万元的投资收益。

    3、本次交易存在的主要风险是受让方能否根据合同履行付款义务。公司在签订协议之前已经对交易对手方的付款能力和经营实力进行了考察,在合同签订后,公司会继续关注,有效配合,促使合同顺利履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到交易对手方支付的首期股权转让款5,820万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