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7 简称:东方网力 公告编号:2019-031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各期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锁定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对回购数量及价格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注销条件
1、公司于2015年10月15日召开的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离职”的相关规定如下:
第八章“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在绩效考核年度内因考核合格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可继续保留因考核合格而获准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其余未获准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按回购价格回购注销。
2、公司于2016年10月10日召开的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离职”的相关规定如下:
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在绩效考核年度内因考核合格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可继续保留因考核合格而获准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其余未获准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按回购价格回购注销。
二、公司各年度权益分派情况
1、2015年公司发生的公积金转增及现金分红情况
2015年5月5日,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以公司总股本119,14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0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公司现有股本119,145,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
2、2016年公司发生的公积金转增及现金分红情况
2016年3月11日,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以公司总股本322,366,9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5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公司现有股本322,366,991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
3、2017年公司发生的公积金转增及现金分红情况
2017年5月26日,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以公司总股本855,445,1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元人民币现金;不转增、不送股。
4、2018年公司发生的公积金转增及现金分红情况
2018年6月7日,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以公司总股本855,128,2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5元人民币现金;不转增、不送股。
三、回购数量调整方法
《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及《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中关于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与注销的数量调整规定:
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等事项,公司应当按照调整后的数量对激励对象获授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基于此部分获得的其他东方网力股票进行回购。调整方法如下: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因此,本次回购数量计算公式如下:
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获授股数×(1+1.5)。
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无需作调整
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无需作调整。
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无需作调整。
四、回购价格调整方法
《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及《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中关于回购注销的价格调整方法规定:
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配股、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按下列约定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
其中发生派息的计算公式为: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
其中发生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计算公式为:P=P0(1+n)(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因此,本次回购价格计算公式如下:
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第二期授予价格22.46元/股-0.125)÷(1+1.5)]-0.04-0.045=8.849元/股。
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第二期预留授予价格12.97元/股-0.04-0.045=12.885元/股。
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第三期授予价格
12.08元/股-0.04-0.045=11.995元/股。
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第三期预留授予价格9.11元/股-0.045=9.065元/股。
五、回购注销的基本情况
鉴于部分原激励对象离职的情况,根据《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及《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相关已离职的22名激励对象(其中,因5名激励对象参与多期股权激励,故显示离职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8名)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589,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情况如下:
回购注销 回购注销 原授予 调整后的
序 姓名 获授股份所属 获授股份 股份(调 股份(调 价格 授予价格
号 股权激励期次 (股) 整前) 整后) (元) (元)
(股) (股)
1 邓晓飞 第二期 30,000 12,000 30,000 22.46 8.849
2 朱海涛 第二期 25,000 10,000 25,000 22.46 8.849
3 何应鹏 第二期 7,500 3,000 7,500 22.46 8.849
4 姜海燕 第二期 7,500 3,000 7,500 22.46 8.849
5 王小乐 第二期 7,500 3,000 7,500 22.46 8.849
6 吴晓辉 第二期 7,500 3,000 7,500 22.46 8.849
7 马继 第二期 7,500 3,000 7,500 22.46 8.849
8 李川 第二期 2,500 1,000 2,500 22.46 8.849
9 张兵锐 第二期预留 25,000 12,500 12,500 12.97 12.885
10 宋冰心 第三期 15,000 10,500 10,500 12.08 11.995
11 方园 第三期 10,000 7,000 7,000 12.08 11.995
12 王强 第三期 45,000 31,500 31,500 12.08 11.995
13 宋健 第三期 15,000 10,500 10,500 12.08 11.995
14 周光明 第三期 45,000 31,500 31,500 12.08 11.995
15 王朝昕 第三期 30,000 21,000 21,000 12.08 11.995
16 刘春涛 第三期 15,000 10,500 10,500 12.08 11.995
17 畅婧文 第三期 15,000 10,500 10,500 12.08 11.995
18 邓晓飞 第三期 60,000 42,000 42,000 12.08 11.995
19 王建卫 第三期 30,000 21,000 21,000 12.08 11.995
20 孔祥辰 第三期 15,000 10,500 10,500 12.08 11.995
21 张兵锐 第三期 100,000 70,000 70,000 12.08 11.995
22 杜云鹏 第三期 30,000 21,000 21,000 12.08 11.995
回购注销 回购注销 原授予 调整后的
序 姓名 获授股份所属 获授股份 股份(调 股份(调 价格 授予价格
号 股权激励期次 (股) 整前) 整后) (元) (元)
(股) (股)
23 马继 第三期 20,000 14,000 14,000 12.08 11.995
24 张兵锐 第三期预留 30,000 60,000 60,000 9.11 9.065
25 王朝昕 第三期预留 25,000 30,000 30,000 9.11 9.065
26 路洪运 第三期预留 7,500 20,000 20,000 9.11 9.065
27 王强 第三期预留 7,500 20,000 20,000 9.11 9.065
28 邹黎 第三期预留 7,500 40,000 40,000 9.11 9.065
合计 — — 589,000 — —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上述尚待回购注销人员共计持有5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