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四川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意信息”“发行人”或“公
司”)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号)、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3]44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3]231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等相关规
定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本次发行在定价方式、投资者资格、配
售原则、回拨机制、老股转让等方面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本次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
发行电子平台实施,请各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3]455号)。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细研
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如下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
股发行的询价及投资: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
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在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www.csindex.com.cn)、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
等已发布了行业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如果本次发行市盈率高于行
业平均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水平回归、股价下跌
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2、发行人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投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和相关发行
费用。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募集资金总额确定新股发行数量,新
股发行数量不足导致发行人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的,由符合条件的发行人股东公
开发售部分股份。发行人将不会获得老股转让部分的资金且该资金无锁定要求,
提请投资者关注。
重要提示
1、创意信息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67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
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26]号文核准。创意信息的
股票代码为300366,该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申购。
2、本次发行初始数量为1,670万股,既包括公开发行新股(以下简称“新
股发行”),也包括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以下简称“老股发售”)。
本次新股发行与发售老股的最终数量,在遵循下述原则基础上,由发行人与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
发行价格协商共同确定。具体原则如下:
(1)本次发行新股数量和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之和,不低于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的25%,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25.09%。
(2)新股发行数量=(募投项目实际资金需要量+发行费用)/发行价格,老
股发售数量=最终发行数量―新股发行数量,预计不超过1,000万股。
3、发行人符合条件的股东按同一比例转让所持老股,具体请见本公告“六、
老股转让安排”及《招股意向书》。
4、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
行”)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
2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通
过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本公告所称“网下投资者”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投资者或其管理的产
品。
5、招商证券已根据《管理办法》、《业务规范》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
网下投资者的标准。具体标准及安排请见本公告“三、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的相
关安排”。各网下投资者须在2014年1月10日(T-4日)12:00前在深交所网下
发行电子平台完成网下投资者信息登记备案工作。
只有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网下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推介和初步询价。不符合
招商证券及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的,请勿参与本次推介和初步询价。凡
不符合招商证券网下投资者标准而参与本次推介和初步询价,须自行承担一切由
该行为引发的后果。
6、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14年1月7日至2014年1月10
日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进行路演推介。符合招商证券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与
招商证券客户经理联系,获取推介时间和地点信息。
7、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时间为2014年1月10日(T-4日)及2014年1月
13日(T-3日)(T日为网上申购日,下同)每日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
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自行确定申购价格和拟申
购数量。参与初步询价的,须按照规定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统一申报,
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本次询价采取价格与数量同时申报的方式进行。网下投资者在询价阶段
的申购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每个网下投资者最多可申报3档价格,
且最高档报价/最低档报价≤120%。每个“拟申购价格”对应一个“拟申购数量”,所
有“拟申购价格”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之和不得超过1,350万股,同时每档申购价
格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均不低于网下发行最低申购量,即90万股,且申购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