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4 证券简称:中文在线 公告编号:2015-045
北京中文在线数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文在线数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15年6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确定2015年6月9日为授予日,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北京中文在线数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已经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种类: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
2、标的股票来源: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3、激励对象:经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考核并经公司监事会审核,具备本计划激励对象资格的人员共计159人,具体分配如下:
获授的股票期 约占授予期权总 占目前总股
姓名 职务
权数量(万份) 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谢广才 常务副总经理 19.7 6.57% 0.16%
副总经理
原森民 14.65 4.88% 0.12%
财务总监
董事
张帆 副总经理 9.6 3.2% 0.08%
董事会秘书
鲁丰 副总经理 9.85 3.28% 0.08%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
221.55 73.85% 1.85%
(技术)人员(155人)
预留 24.65 8.22% 0.21%
合计159人 300 100% 2.5%
4、股票期权行权安排: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行权数量占获
行权期 行权时间
授期权数量比例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第一个行权期 30%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第二个行权期 30%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第三个行权期 40%
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1)若预留股票期权于2015年度授出,则行权安排如下:
可行权数量占获
行权期 行权时间
授期权数量比例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第一个行权期 30%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第二个行权期 30%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第三个行权期 40%
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若预留股票期权于2016年度授出,则行权安排如下:
可行权数量占获
行权期 行权时间
授期权数量比例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第一个行权期 50%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第二个行权期 50%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110.01元。
6、股票期权行权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2015-2017年的各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行权,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行权条件。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2014年业绩为基数,2015年度营业收入的增长率不低于
第一个行权期
20%
以2014年业绩为基数,2016年度营业收入的增长率不低于
第二个行权期
40%
以2014年业绩为基数,2017年度营业收入的增长率不低于
第三个行权期
60%
若第一个行权期内公司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这部分期权可以依次递延至第二个、第三个行权期,在对应考核年度内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时行权;若第二个行权期内公司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这部分标的股票可以递延至第三个行权期,在第三个行权期内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时行权。第三个行权期内,如公司业绩考核达不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第三个行权期对应的期权份额及递延至第三个行权期的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安排如下:
(1)若预留股票期权于2015年度授出,则考核目标如下: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 以2014年业绩为基数,2015年度营业收入的增长率不低于
预留行权期 20%。
第二个 以2014年业绩为基数,2016年度营业收入的增长率不低于
预留行权期 40%。
第三个 以2014年业绩为基数,2017年度营业收入的增长率不低于
预留行权期 60%。
若第一个行权期内公司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这部分期权可以依次递延至第二个、第三个行权期,在对应考核年度内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时行权;若第二个行权期内公司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这部分标的股票可以递延至第三个行权期,在第三个行权期内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时行权。第三个行权期内,如公司业绩考核达不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第三个行权期对应的期权份额及递延至第三个行权期的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若预留股票期权于2016年度授出,则考核目标如下: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 以2014年业绩为基数,2016年度营业收入的增长率不低于
预留行权期 40%。
第二个 以2014年业绩为基数,2017年度营业收入的增长率不低于
预留行权期 60%。
第一个行权期内公司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这部分期权可以依次递延至第二个行权期,在对应考核年度内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时行权;若第二个行权期内,公司业绩考核达不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第二个行权期对应的期权份额及递延至第二个行权期的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行权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若激励对象考核“达标”,则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行权。若激励对象考核“不达标”,则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