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363 股票简称:博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7 号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4.2 万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08%,涉及激励对象人数为 3 人。其中,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1.2 万股,回购价格 13.04 元/股;回购注销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3 万股,回购价格 21.4 元/股。
2、公司已于 2022 年 5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报》等报刊上刊登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 号),自公告日起 45天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提前清偿债务的请求。
3、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
4、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由 544,165,320 股减少至 544,123,320
股。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3 名离职激励对象所持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4.2 万股。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23 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号)。
一、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一)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
1、2020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0 年 6 月 8 日至 2020 年 6 月 18 日,公司对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官方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 6 月 19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0 年 6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0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0 年 8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 2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6.3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后,本次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24 人调整为 22 人,授予数量由 103.3 万股调整为
97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1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等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1 年 9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等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 1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2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2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等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
1、2021 年 3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1 年 3 月 2 日至 2021 年 3 月 11 日,公司对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官方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3 月 13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公司披露《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布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1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期权和公司回购专户剩余股份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对 1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5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回购注
销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对 2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