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363 股票简称:博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号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以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择
机进行股份回购(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0元/股,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作为公司拟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之标
的 股 份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10 月 28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 号)。
截至 2024 年 4 月 9 日,公司已实施完毕上述股份回购事项。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3 年 11 月 1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实施了回购股份。截至 2024 年 4 月 9 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2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3%,最
高成交价为 32.0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7.03 元/股,成交总额为 29,871,427.00
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实施期限、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回购资金总额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回购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将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和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凝聚力和竞争力,从而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四、本次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自查,本次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