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2 证券简称:天翔环境 公告编码:2020-039 号
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比例达到 1%暨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披
露了《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195号),持公司股份 27,720,42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6.34%)的股东东海瑞京资产-上海银行-东海瑞京-瑞龙 11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东海瑞京”)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8,739,8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0%)。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计划减持期间内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
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后于 2020 年 2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 号)。
公司今日收到东海瑞京出具的《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的告知
函》,截至 2020 年 2 月 25 日,东海瑞京在本次减持计划中已减持 4,657,600 股,
减持股份比例已达 1%,减持数量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股
(元/股) (万股) 份比例(%)
集中竞价 2019 年 11 月 22 日 3.05 27.50 0.063
集中竞价 2019 年 11 月 25 日 2.96 3.91 0.009
集中竞价 2019 年 11 月 26 日 2.87 28.40 0.065
集中竞价 2019 年 11 月 27 日 2.79 10.84 0.025
集中竞价 2019 年 11 月 28 日 2.74 80.00 0.183
集中竞价 2019 年 11 月 29 日 2.70 34.00 0.078
集中竞价 2019 年 12 月 2 日 2.74 33.00 0.076
东海瑞京 集中竞价 2019 年 12 月 3 日 2.66 35.00 0.080
集中竞价 2019 年 12 月 4 日 2.70 40.00 0.092
集中竞价 2019 年 12 月 5 日 2.73 28.11 0.064
集中竞价 2019 年 12 月 6 日 2.73 25.00 0.057
集中竞价 2019 年 12 月 9 日 2.70 23.00 0.053
集中竞价 2019 年 12 月 10 日 2.66 37.00 0.085
集中竞价 2019 年 12 月 11 日 2.66 30.00 0.069
集中竞价 2020 年 2 月 25 日 2.35 30.00 0.069
合计 465.76 1.066
注:减持股份来源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及权益分派转增的股份。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采取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减持前 减持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 持股数量 持股
(股) 比例 (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7,720,425 6.34% 23,062,825 5.28%
东海瑞京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7,720,425 6.34% 23,062,825 5.28%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说明
1、东海瑞京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2、本次减持计划及实施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3、东海瑞京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4、截至本公告日,东海瑞京的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继续督促其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进行股份减持,切实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股东出具的《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