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0 证券简称:炬华科技 公告编码:2019-014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19年1月7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等有关本次回购事项的相关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依法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或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本次回购金额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于2019年1月18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0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9年2月1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2月28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58,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6%,最高成交价为8.42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08元/股,成交总金额5,373,620.74元(不含交易费用)。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2、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1月31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10,346,300股的25%,且不超过一百万股;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