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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通教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08

全通教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359        证券简称:全通教育        公告编号:2020-070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代码:300359,证券简称:全通教育)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0年9月4日、2020年9月7日、2020年9月8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对于公司股票交易发生异常波动,根据相关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筹划股份转让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事项

    近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陈炽昌先生、林小雅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全鼎资本、峰汇资本的通知,获悉其与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文旭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文旭顺”)于2020年9月7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陈炽昌、林小雅、全鼎资本及峰汇资本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全通教育43,696,7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8911%)转让给中文旭顺;同日,陈炽昌、林小雅及全鼎资本与中文旭顺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陈炽昌、全鼎资本将其持有的全通教育105,317,603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6.6089%)所对应的表决权及相关权利无偿地、独家地委托给中文旭顺行使。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中文旭顺将成为公司单一拥有表决权比例最大的股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因中文旭顺无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由陈炽昌、林小雅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
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该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协议转让的股份存在质押情况,涉及的质押股份需办理质押解除手续后方能转让。若交易各方未按照协议严格履行各自的义务,本次交易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交易的后续进展,若本次交易能够得以落实执行,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股份变动后续事宜,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除上述交易之外,近期公司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舆情动态。

    4、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经与实际控制人确认,除上述已披露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7、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披露的股份转让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存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协议转让过户手续。该事项最终能否实施完成及实施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交易的后续进展,若本次交易能够得以落实执行,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股份变动后续事宜,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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