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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通教育: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日期:2018-09-29


证券代码:300359        证券简称:全通教育      公告编号:2018-074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陈炽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5,144,9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25%),陈炽昌先生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股份及其孳生股份累计不超过6,330,03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00%);陈炽昌先生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股份及其孳生股份累计不超过12,660,068(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00%)。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陈炽昌先生送达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陈炽昌先生拟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陈炽昌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陈炽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5,144,9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2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拟使用减持股份的资金购回部分已质押的股票,优化个人资产结构)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股份及其孳生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股份及其孳生股份不超过6,330,03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股份及其孳生股份不超过12,660,06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00%。

    (5)减持期间:大宗交易自本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集中竞价交易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

    (7)如公司股票在减持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量及减持价格区间将作相应调整。

    2、股东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1)股份限售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炽昌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前述限售期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若本人申报离职,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陈炽昌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亦同时承诺: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依法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承诺不会因为本人职务的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

    持股限售期结束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持股公司中山市优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教投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公司发生过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

  持股限售期结束之日起24个月内,实际控制人及优教投资合计减持比例不
超过公司股份总数额的10%;其中陈炽昌转让其所持股份尚需遵守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股份增持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陈炽昌承诺:自2015年7月9日起一年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截止本公告日,陈炽昌先生严格遵守承诺事项,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承诺一致,后续亦将严格遵守减持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陈炽昌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在减持期间内是否实施本股份减持计划。

    2、陈炽昌先生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后,陈炽昌先生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陈炽昌先生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陈炽昌先生签署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