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59 证券简称:全通教育 公告编号:2023-007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陈炽昌先生及林小雅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后续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81)。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陈炽昌先生和林小雅女士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22,653,451 股(表决权未委托部分),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3.57%。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陈炽昌先生和林小雅女士联合出具的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告知函》,截至 2023 年 1 月 4
日,陈炽昌先生和林小雅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陈炽昌先生和林小雅女士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 (万股) (%)
林小雅 集中竞价交易 2022 年 12 月 16 日 5.823~9.150 12.86 0.02
-2023 年 1 月 31 日
大宗交易 2022 年 12 月 16 日 6.58 300.00 0.47
-2023 年 1 月 31 日
合 计 - - 312.86 0.49
集中竞价交易 2022 年 12 月 16 日 5.847~8.948 620.47 0.98
-2023 年 1 月 31 日
陈炽昌 大宗交易 2022 年 12 月 16 日 6.27 450 0.71
-2023 年 1 月 31 日
合 计 - - 1070.47 1.69
注:上述表格数据存在四舍五入的影响。
自 2022 年 12 月 30 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
的提示性公告》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陈炽昌先生和林小雅女士累计减持比例为 0.52%。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万股) (%) (万股) (%)
合计持有股份 912.5269 1.4408 599.6669 0.9468
林小雅 其中:无限售条件 912.5269 1.4408 599.6669 0.9468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6811.7511 10.7554 3857.8368 6.0913
陈炽昌 其中:无限售条件 6811.7511 10.7554 3857.8368 6.0913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上述表格数据存在四舍五入的影响。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陈炽昌先生和林小雅女士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2、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陈炽昌先生和林小雅女士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了预先披露,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规减持,依据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股东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陈炽昌先生作为控股股东,陈炽昌、林小雅夫妇作为实际控制人时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前述限售期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若本人申报离职,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陈炽昌先生、林小雅女士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承诺: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依法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上述承诺不会因为本人职务的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
陈炽昌、林小雅夫妇作为实际控制人时承诺:持股限售期结束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持股公司中山市优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教投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公司发生过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
陈炽昌、林小雅夫妇作为实际控制人时承诺:持股限售期结束之日起 24 个月内,实际控制人及优教投资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额的 10%;其中陈炽昌先生转让其所持股份尚需遵守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截止本公告日,陈炽昌先生、林小雅女士严格遵守上述承诺事项,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4、陈炽昌先生和林小雅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陈炽昌先生、林小雅女士联合签署的《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