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
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 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
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
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Wolwo Bio-Pharmaceutical Co., Ltd.
(浙江省德清县武康镇志远北路636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
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人(主承销商)
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Daiwa SSC Securities Co., Ltd.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00号恒生银行大厦45楼)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3,00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 ]元人民币
预计发行日期: [ ]年[ ]月[ ]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12,000万股
1、公司控股股东我武咨询、实际控制人胡赓熙、YANNI
CHEN(陈燕霓)及自然人股东陈健辉、陈华根、林春香、
陈华春、张桂领、陈丽平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
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除了上
述锁定期外,在其本人或其关联方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2、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 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
愿锁定的承诺 3、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王立红、王
新华、张露、李勤、杨萍均承诺:除了上述锁定期外,在其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
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直
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六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 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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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声明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
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
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本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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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提示:
一、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理
根据2011年11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如最终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则本次发行前滚存的
未分配利润将归发行前老股东和发行完成后新增加的社会公众股东共同享有。
二、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