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56 证券简称:光一科技 公告编码 2021-042 号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28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1 年 5 月 2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 128 号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龙昌明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计13名,代表股份115,407,0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2927%。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计7名,代表股份2,50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13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计8名,代表股份112,940,3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6879%。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5名,代表股份2,466,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047%。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2,940,4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8627%;反对2,46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137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346%;反对2,46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65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2,940,4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8627%;反对2,46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137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346%;反对2,46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65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2,940,4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8627%;反对2,46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137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346%;反对2,46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65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2,940,4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8627%;反对2,46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137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346%;反对2,46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65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2,940,4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8627%;反对2,46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137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346%;反对2,46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65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1,941,6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2.3373%;反对43,465,4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7.66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346%;反对2,46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654%;弃权 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2,940,4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8627%;反对2,46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137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346%;反对2,46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65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2020年度薪酬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2,940,4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8627%;反对2,46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137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346%;反对2,46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65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2,940,4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8627%;反对2,46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137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346%;反对2,46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65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邹盛武律师、王士龙律师现场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做出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