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56 证券简称:光一科技 公告编码 2020-046 号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22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2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0 年 5 月 2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 128 号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龙昌明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计8名,代表股份151,324,3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0980%。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计2名,代表股份15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8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计8名,代表股份151,324,3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0980%。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0名,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0%。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1,324,3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1,324,3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1,324,3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1,324,3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1,324,3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1,324,3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1,324,3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2019年度薪酬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1,324,3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1,324,3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邹盛武律师、闫倩倩律师现场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做出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