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是 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提示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
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
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内蒙古和信园蒙草抗旱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盛乐经济园区盛乐五街南侧)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号楼
?
招股意向书?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发行股数: 3,436万股
每股面值: 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2年9月17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13,697.70万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召
明及其亲属焦果珊、王秀玲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首次公
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股份。
公司除王召明、焦果珊、王秀玲以外的其余30名自
然人股东孙先红、徐永丽、姚同山、周楠昕、徐永宏、
梁荷莲、杨晓玲、吉庆萍、吴应登、王媛媛、张红梅、
陈钢、刘若冰、李士晨、郭丽霞、李进荣、倪建英、赵
益禄、赵燕、黄文慧、郝艳涛、曹秋兰、马巍、 邢革志、
宋春辉、刘占海、杨永胜、李华辉、吴全胜、赵冬莲承
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
人管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
份的限售安排、股东对
司回购该等股份。
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
诺: 作为公司股东的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召明,作为公司
股东的董事孙先红,作为公司股东的副董事长、副总经
理徐永丽,作为公司股东的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赵燕、作为公司股东的监事郝艳涛、杨永胜承诺:除
前述作为股东的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将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
在其从公司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红杉资本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时所
持有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二年内,转让的
1-1-2 ?
招股意向书?
股份将不超过30%,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三年内,
转让的股份将不超过60%。
发行人董事长、 总经理王召明的近亲属股东焦果珊、
王秀玲还承诺:本人将按照董事长、总经理王召明担任
公司董事、高管的锁定期进行股份锁定。发行人副董事
长、副总经理徐永丽的近亲属股东徐永宏还承诺:本人
将按照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徐永丽担任公司董事、高管
的锁定期进行股份锁定。
本次发行前各股东所持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
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12年8月31日
1-1-3 ?
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中
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本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
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