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创业板投资风险提示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
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
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 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
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DongHua Testing Technology Co., Ltd.
(住所:江苏省靖江市中洲路30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每股发行价格: 20.31元
股) 预计发行日期: 2012年9月10日
发行股数:1,109万股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 元 发行后总股本:4,434.9424万股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士钢以及段剑波、陈立、陈
云、陈沂、郝连奎、瞿小松、范一木、林金和承诺:自公司股票
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担任公司董
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总数不超过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
本次发行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 公司股东罗沔、刘沛尧、瞿喆、王瑞承诺:自公司股票在
前原股东
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对其所持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股份自愿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锁定期满后,在亲属刘士钢及其
他关联方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
锁定的承
股份总数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25%,在亲属刘
诺: 士钢及其他关联方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
公司股东范钦横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上述锁定期满后, 在亲属王林秋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
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总数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的25%,在亲属王林秋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
1-1-1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股东刘明、商冬梅、顾坤、刘建宏、施利兵、 张永强、
李网彬、杜卫星、崔灵云、苏灿东、许冬梅、王荣、焦亮、刘俊
伟、郑桂章、韩晓冬、常鹏、陆远(原名张远,下同)、顾剑锋承
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4.公司股东上海祥禾、北京昆仑、萧凌承诺:自公司股票在
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2年8月9日
1-1-2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
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
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
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
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1-1-3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