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50 证券简称:华鹏飞 公告编码:(2021)121号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时间过
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京豫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鹏飞”)于 2021 年 6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 号),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京豫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倩女士、齐昌凤女士、张光明先生及张超先生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自本公告披露之日后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交易方式(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38,1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6.79%)。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京豫先生及其
一致行动人齐昌凤女士、张倩女士、张超先生、张光明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
划时间过半告知函》,截止 2021 年 9 月 28 日,前述预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时
间已过半,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以集中竞价或协议转让方式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 33,7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1%。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
张京豫 2021 年 7 月 8 日 7.34 25,676,675 4.57%
协议转让
齐昌凤 2021 年 7 月 8 日 7.34 2,483,325 0.44%
2021 年 7 月 13 日 13.50 2,585,500 0.46%
张倩
2021 年 7 月 14 日 15.52 2,023,300 0.36%
2021 年 7 月 13 日 13.52 226,800 0.04%
张光明 集中竞价
2021 年 7 月 14 日 15.60 279,400 0.05%
2021 年 7 月 13 日 13.50 51,000 0.01%
张超
2021 年 7 月 14 日 15.60 454,000 0.08%
合 计 -- -- 33,780,000 6.01%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15,793,800 20.60% 90,117,125 16.03%
张京豫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8,948,450 5.15% 3,271,775 0.58%
有限售条件股份 86,845,350 15.45% 86,845,350 15.45%
合计持有股份 28,938,688 5.15% 24,329,888 4.33%
张倩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234,672 1.29% 2,625,872 0.47%
有限售条件股份 21,704,016 3.86% 21,704,016 3.86%
合计持有股份 9,933,300 1.77% 7,449,975 1.33%
齐昌凤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483,325 0.44%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7,449,975 1.33% 7,449,975 1.33%
合计持有股份 2,025,000 0.36% 1,518,800 0.27%
张光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06,250 0.09% 50 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1,518,750 0.27% 1,518,750 0.27%
合计持有股份 2,025,000 0.36% 1,520,000 0.27%
张超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06,250 0.09% 1,250 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1,518,750 0.27% 1,518,750 0.27%
合计持有股份 158,715,788 28.24% 124,935,788 22.23%
合计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9,678,947 7.06% 5,898,947 1.05%
有限售条件股份 119,036,841 21.18% 119,036,841 21.18%
二、相关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保持一致,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预披露的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