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50 证券简称:华鹏飞 公告编码:(2019)065号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京豫的一致行动人张倩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京豫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副总经理张倩女士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获悉张倩女士于2019年9月2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9,534,48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0%。本次减持股份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
张倩 大宗交易 2019 年 9 月 24 日 6.37 9,534,488 2.00
合计 -- -- 9,534,488 2.00
张倩女士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公司股份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之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获得的股份,本次减持股份的总数未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比
(股) 比例(%) (股) 例(%)
张倩 合计持有股份 38,473,176 8.07 28,938,688 6.0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618,294 2.02 83,806 0.02
有限售条件股份 28,854,882 6.05 28,854,882 6.05
二、相关情况说明
1、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后,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张倩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比例累计减少5.74%,因此,本次减持导致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累计减少的比例超过5%。
2、本次减持后,张倩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8,938,6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7%,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3、张倩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时承诺,在张京豫先生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张京豫先生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已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4、本次减持股东在减持前未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三、备查文件
1、张倩女士出具的《股票减持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董监高每日持股变化明细表
特此公告。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九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