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50 证券简称:华鹏飞 公告编码:(2018)048号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10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35号),因公司正在筹划购买资产的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华鹏飞,股票代码:300350)自2018年5月10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8年5月17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37号)。
因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申请,公司于2018年5月2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40号)。公司于2018年5月31日、2018年6月7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42号)、《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43号)。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相关工作尚未全部完成,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6月1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暨更换中介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4号)。公司于2018年6月19日、2018年6月26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45号)、《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46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正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就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与有关各方进行商讨、论证,并积极推动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审计及尽职调查等各项工作。
2018年5月22日,公司与标的公司上海京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李志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28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60),标的公司上海京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李志近日亦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收到任何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变更的书面说明。
目前公司仍在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但交易双方存在因价格分歧、其他交易条件分歧、股票市场价格波动或者标的资产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导致重组失败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为避免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的媒体披露为准。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八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