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9 证券简称:金卡智能 公告编号:2019-054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卡智能”或“公司”)于2019年7月15日接到公司董事兼常务副总裁仇梁先生、董事张宏业先生、监事会主席何国文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刘中尽先生、财务总监李玲玲女士的通知,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于2019年7月1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了部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本次增持前 本次增持数量 本次增持后
增持人 担任职务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股) (股) (%)
李玲玲 财务总监 - - 70,000 70,000 0.02
仇梁 董事、副总裁 - - 50,000 50,000 0.01
张宏业 董事 298,061 0.07 35,000 333,061 0.08
何国文 监事会主席 298,061 0.07 35,000 333,061 0.08
刘中尽 董事会秘书 - - 34,600 34,600 0.01
合计 596,122 0.14 224,600 820,722 0.20
二、增持目的
公司自上市以来,始终坚持为公用事业企业客户提供智慧解决方案的发展战略,持续投入大量研发资源,在精准计量、智慧运营和智能服务领域不断开拓创新,取得的经营业绩得到社会各界广泛认可,各业务板块均保持着领先的竞争优势,公司会计政策稳健,财务状况良好,但近期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出现连续
非理性下跌,未能客观反映公司价值,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实施了本次增持行为。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购买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规定,在本次增持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
4、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督促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理所持公司股份,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