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9 证券简称:金卡智能 公告编号:2018-104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马芳芬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马芳芬女士计划自上述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
价的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4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
2018年12月28日,公司收到马芳芬女士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马芳芬女士于2018年12月26日、2018年12月2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4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已完成减持计划。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元) (股)
马芳芬 集中竞价 2018/12/26 16.53 2600 0.00%
马芳芬 集中竞价 2018/12/27 16.83 42,400 0.01%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80,000 0.04% 135,000 0.03%
其中:无限售 45,000 0.01% 0 0
马芳芬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 135,000 0.03% 135,000 0.03%
件股份
二、承诺履行情况
马芳芬女士承诺: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日,马芳芬女士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三、其他情况说明
1、公司上述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公司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了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形。
3、公司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马芳芬女士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