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345 证券简称:华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0 号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欧阳少红女士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
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欧阳少红女士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本次交易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具体公告如下:
截止本公告日,欧阳少红女士控制的湖南建湘晖鸿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88,259,1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0%,欧阳少红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并担任董事长、总经理。根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拟向欧阳少红女士发行股票数量为 132,000,000 股。本次发行完成后,欧阳少红女士可实际支配的公司表决权股份将由发行前的 88,259,100股增加到 220,259,100 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38.42%。
综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欧阳少红女士可实际支配的公司表决权股份的比例将超过 30%。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欧阳少红女士参与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将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投资者承诺 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属于该种情形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鉴于欧阳少红女士承诺本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在经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后,欧阳少红符合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因此,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欧阳少红女士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关联股东将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