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345 证券简称:华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8 号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
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公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假设前提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假设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于 2022 年 6 月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
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发行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在预测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时,以 2021 年 9 月 30 日的总股
本 44,129.5483 万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影响,未考虑限制性股票等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变动的情形;
4、假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132,0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549,120,000.00 元(不考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该募集资金总额仅为估计值,最
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并实际发行完成的募集资金总额为准;
5、根据 2021 年前三季度财务数据,公司 2021 年 1-9 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为 12,766,022.37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628,904.03 元。假设公司 2021 年第四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前三季度平均值持平,即 2021 年全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17,021,363.16 元、2,171,872.04 元,并在此基础上对应选取增长率为-10%、0%、10%三种情形来测算 2022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此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主要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
6、基于谨慎性原则,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7、未考虑预案公告日至 2022 年末可能分红的影响,该假设仅用于预测,实
际分红情况以公司公告为准。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 2021 年度及 2022 年度盈利情况的观点,亦不代表公司对2021 年度及 2022 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本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具体分析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等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2021 年度/2021.12.31 2022 年度/2022.12.31
项目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期末总股数(万股) 44,129.5483 44,129.5483 57,329.5483
假设一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 2021 年度增长-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元) 1,702.1363 1,531.9227 1,531.922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86 0.0347 0.030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86 0.0347 0.03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 217.1872 195.4685 195. 468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0.0049 0.0044 0.003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0.0049 0.0044 0.0039
假设二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 2021 年度增长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元) 1,702.1363 1,702.1363 1,702.136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86 0.0386 0.033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86 0.0386 0.03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 217.1872 217.1872 217. 187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0.0049 0.0049 0.004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0.0049 0.0049 0.0043
假设三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 2021 年度增长 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元) 1,702.1363 1,872.3499 1,872.349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86 0.0424 0.036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86 0.0424 0.03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 217.1872 238.9059 238. 905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0.0049 0.0054 0.004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0.0049 0.0054 0.0047
注:每股收益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资产净额将大幅提高,但募集资金到位后,在股本总额增加的情况下,公司每股收益指标在短时间内会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成功且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均会增加。公司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在短期内会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49,12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一)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1、助力公司业务发展,保障公司控制权稳定,提振市场信心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欧阳少红女士控制的建湘晖鸿持有公司88,259,1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0%。欧阳少红女士看好公司未来发展前景,拟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本次发行完成后,欧阳少红女士合计控制的股份比例将增加至 38.42%,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将得到加强。
本次欧阳少红女士以现金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是其支持公司业务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现金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有利于促进公司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保障公司的长期持续稳定发展,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提振市场信心。
2、优化资本结构,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
近年来,受国家宏观政策与市场环境的影响,公司目前经营业绩维持在较低水平。为增强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生产研发和市场开发布局需要持续投入,公司对长期流动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提高。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有效地缓解公司发展过程中所产生的资金压力,为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同时,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本结构,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3、债务融资不符合公司的实际需求
公司目前经营业绩维持在较低水平,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