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太空板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保荐人 (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北京太空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空板业”或“发行人”)根据《证
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2年5月18日修订)、《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
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2]10号)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并拟在创业板
上市,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请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
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深圳
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
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2]10
号)的要求,本次发行在网下发行比例、回拨机制、网下配售股份锁定期等方面
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风险,仔
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如下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
次新股发行的估值、报价、投资:
1、发行人所在行业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行
业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如果本次发行定价的市盈率水平高于行业
平均市盈率水平,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水平回归、股价下
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如高于同行业平均市盈率25%,发行人及保荐
人(主承销商)可能推迟相关发行流程,重新询价或补充披露盈利预测后重新询
价,存在发行不能如期完成的风险;
2、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际资金量为40,129.08万元。如果本次发行所募
集的资金量超出发行人实际资金需求量,因发行人对超出部分的资金使用尚未规
划具体用途,如果未来这部分资金发行人不能合理、有效使用,将对发行人的盈
利水平带来不利影响,存在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
风险;
3、如果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量相对实际项目资金需要量存在重大差异,对
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
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属于发审会后发生重大事项的,中国证监会将按照有关
规定决定是否重新提交发审会审核,须提交发审会审核的应在审核通过后再办理
重新询价等事项。
重要提示
1、北京太空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513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895号文核准。太空板业的股票代码为
300344,该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网上申购。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
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
中网下发行占本次最终发行数量的50.14%,即1,260万股;网上发行数量为本次
发行最终发行数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
商)”)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2年7月12日(T-6日)至
2012年7月17日(T-3日)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现场推介。只有符合《证券
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2年5月18日修订)中界定的询价对象条件、且已在
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投资者,包括保荐人(主承销商)自主推荐、已报中
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方可参加路演推介,路演推介的具
体安排见本公告“二、初步询价和推介的具体安排”,请有意向参加初步询价和
推介的询价对象及配售对象自主选择在深圳、上海和北京参加现场推介会。
4、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T日(2012年7月20日),参与申购的投
资者须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
资者和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
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提醒
投资者申购前确认是否具备创业板投资资格。
5、询价对象参与初步询价时,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为报价主体,由询价对象
代为报价。询价对象于初步询价截止日2012年7月17日(T-3日)12:00前在中国
证券业协会备案的自营业务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均为本次发行的配售对象,
均可参与初步询价。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证券自营账户、与发行人或其主承销
商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询价对象的自营账户以及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有关联关系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发行股票的询价、网下配售。
6、本次询价以配售对象为报价单位,采取价格与申购数量同时申报的方式
进行。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每个配售对象最多可申报三档价格。
配售对象的最低申购数量和申购数量变动最小单位即“申购单位”均设定为126
万股,即配售对象的每档申购数量必须是126万股的整数倍,且每个配售对象的
累计申购数量不得超过1,260万股。配售对象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由询
价对象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统一申报。询价对象应按规定进行初步询
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
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
8、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
低进行排序、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申购总量,综合参考公司基本面及
未来成长性、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同时确
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名单及有效申购数量。
9、发行价格确定后,报价不低于发行价格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本次网下申
购。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报价低于发行价格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
本次网下申购。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的有效申
购数量;配售对象应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申购数量的乘积缴纳申购款,未及时
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
约情况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10、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北京太空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中公布主承销商在推
介期间向询价对象提供的对发行人股票的估值结论及配售对象具体报价情况。
11、当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拟定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
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25%时,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召开董事会并于两日内刊登公
告。需要重新询价的,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推迟发行及重新
询价的有关情况。
12、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发行获配股票无锁定期。
13、本次发行采用双向回拨机制,详细方案见2012年7月19日(T-1日)刊登
的《北京太空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14、本次发行可能因下列情形中止: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
对象不足20家;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1,260万股;网上申购
不足向网下回拨后仍然申购不足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就发行价格未
取得一致。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
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
15、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
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仔细阅读2012年7月11日(T-7日)登载于中国证监会五家
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
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ecutimes.com;
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和发行人网站(www.taikong.cn)的招
股意向书全文,《北京太空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提示公告》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
券日报》。
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7 日 刊登《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2012 年 7 月 11 日 市提示公告》
日期 发行安排
(周三)
T-6 日
2012 年 7 月 12 日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深圳)
(周四)
T-5 日
2012 年 7 月 13 日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上海)
(周五)
T-4 日
2012 年 7 月 16 日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北京)
(周一)
T-3 日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2012 年 7 月 17 日
初步询价截止日(截止时间为 15:00)
(周二)
T-2 日
确定发行价格、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名单及有效申报数量
2012 年 7 月 18 日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周三)
T-1 日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2012 年 7 月 19 日
网上路演
(周四)
网下发行缴款日(9:30-15:00;有效到账时间 15:00 之前)
T日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2012 年 7 月 20 日
网下申购资金验资、网下发行配号
(周五)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
T+1 日
网下发行摇号抽签
2012 年 7 月 23 日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