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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43 深市 联创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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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股份: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日期:2021-10-25

联创股份: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343  证券简称:联创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8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做出首次公开披露。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九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即 2021 年 4
月 12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2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
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核查对象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2、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自查期间共有 42 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经公司核查及与前述激励对象确认,3 名激励对象在知悉本次股权激励事项后至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进行了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相关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自查期间累计买  自查期间累计卖
                                      入数量(股)    出数量(股)

  1    王赞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14,900          15,900

  2    张鹏      核心管理人员        415,500        573,400

  3    朱谦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136,224        136,224

    根据公司核查及激励对象王赞、张鹏、朱谦出具的说明,其买卖股票时仅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事项,但未获悉本次激励计划的详细方案及内容,知悉信息有限,该等交易行为系其根据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做出的自行判断且对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期间等相关规定缺乏足够理解所致,其并未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次激励计划任何相关的信息或基于此建议第三方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获取利益的主观故意。为确保本次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性,出于审慎性原则,前述 3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参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并承诺后续配合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地调整。

    除上述 3 名激励对象外,其余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时,其未获
知本次激励计划的任何信息,该等交易行为系其根据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做出的自行判断,不存在因知悉内幕信息而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

    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3 名激励对象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事项后存在买
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出于审慎性原则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其他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是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自行判断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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