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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九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12

联创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九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343          证券简称:联创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4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十
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以传真、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上午 10:00 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洪
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名,公司监事、高管等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本次会议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机制,促进公司建立、健全约束与激励机制,有效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的共同利益体,充分调动公司及各子公司管理人员、核心人员的积极性,稳定员工队伍,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订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关联董事邵秀英、刘凤国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关联董事邵秀英、刘凤国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具体实施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如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
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
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和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
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
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根据归属结果修改公司章程及向工商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含增资、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8、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
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继承或取消归属事宜。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


    10、如《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发生修订的,授予董事会依据该修订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11、为保证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符合资质的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12、授权董事会批准与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合同文件。

    13、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决定是否对激励对象归属获得的收益予以收回。

    14、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本授权的期限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关联董事邵秀英、刘凤国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103)。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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